20、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时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时要做到:
(1)、严格把握归档范围。凡不属于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或重复多余的材料不应归入个人档案,对一些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清理出来,如关于干部职务任命的红头文件等可转交文书档案部门保存,个人的奖励证书、论文等可退还本人,其他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本人的材料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2)、归档的材料要齐全、完整。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主要证明材料、本人交代等。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处分决定(包括免于处分的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个人检讨或对处分的意见等,这些材料要齐全成套。另外,干部提拔时的组织考察材料,也应将其归入干部档案,各个阶段的党员登记表要齐全。
(3)、归档材料手续必须齐备,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凡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像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各种鉴定、考核材料,一般要有本人的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组织上要加以注明;任免审批表和录(聘)用审批表,必须注明批准机关的名称、时间和文号。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须补办完手续后才能归档。
(4)、归档材料不得涂改与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时,如发现干部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和学历有涂改或填写不实等情况,必须认真核实。组织部门在审核干部年龄时,要以本人档案中的原始记载为依据严格把关,如档案中的年龄记载前后不一致,以经组织认可的年龄为依据。"参加工作时间"也要以组织人事部门审议批准的时间为准。这些材料必须经过核实后,方能归档。
(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一般应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左边留出装订边。归档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及复写纸书写,除电传材料须复印归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归档。
(王改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