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山西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标准》中,要求建立总登记簿,它有什么作用?又该怎样填写?
答:档案总登记簿是全面系统地记录反映档案的收进、移出情况及档案数量变化情况的一种流水登记簿。我们知道,档案室保存的档案是一个变数,每年都会因各个部门移交归档而增加一定量的档案,也有可能因鉴定销毁或移交进馆而减少一些。档案室建立总登记簿,主要是为了便于档案人员掌握各门类档案、室藏档案每年的数量变化情况,以对整体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因此,填写总登记簿的时间,一般在每年六月份各类档案全部移交完毕后登记一次,如果本年度还进行了鉴定销毁或向有关档案馆移交,则应再登记一次。具体方法,应根据各自的管理需求填写。可按目录本登记得详细一些,也可按大类登记得粗略一些,室藏档案卷数可以每年填一个总数。譬如,下面两种方式均可。
例一:
(王改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