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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有同志问,他们单位成立10多年了,文件材料从未整理过。最近,从下属单位抽调了几个人员,进行突击整理,请问他们整理的案卷,备考表中立卷人、检查人项目该由谁签名?

答:立卷人、检查人应由谁签名,首先须明确这两个项目在备考表中的作用。案卷设置卷内备考表主要是便于立卷人在整理完案卷后,对卷内有关文件的一些情况,如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一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不够齐全、完整,文件本身有字迹模糊、残缺现象,或整理过程中对卷内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等,进行必要的说明。立卷人、检查人签名,就是要明确责任,以区分哪些属于文件形成者的责任,哪些属于文件整理者的责任。

国家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格式》第四款第三条要求,立卷人应由责任立卷人签名,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核人签名。如果一个单位文件整理工作能够一年一度正常开展,那么由部门整理的单位,立卷人一般填写负责立卷的文书处理人员姓名,检查人填写部门负责人和档案人员姓名,由他们分别对案卷内容和外观质量进行审核检查。而在由办公室集中整卷的单位,立卷人则填写负责立卷的档案人员姓名,检查人填写负责审核的办公室主任姓名。

有些单位突击整理时,从其他单位借调了一些人员,这是一种非常情况。应该说借来的人员是被雇佣的,是暂时的,他们无法对卷内文件的内容负责,他们整理后的案卷,依然需要经过认真检查,才能过关。所以,立卷人不能填写外单位人员的姓名,而应填写本单位负责组织整理工作的人员姓名,检查人应填写分管责任人姓名。

                                        (王改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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