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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二○○五年度全省
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说明
根据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5〕38号文件精神,结合省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要求
1、具有档案工作经验、包括有档案收集、整理等方面的实际操作技能。
2、比较系统地掌握了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论文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有在省以上档案专业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或省以上档案专业学术研讨会交流的至少一篇有价值的专业论文。
三、任现职条件(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1、大学本科毕业,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大学专科毕业,任助理馆员5年,可以申报馆员。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任管理员职务2年以上,中专毕业任管理员职务4年以上,可申报助理馆员。
3、大学专科、中专毕业,从事档案工作一年以上申报管理员。
4、申报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均需通过山西省档案局组织的上岗考试和省档案局职改办组织的水平测试。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外语或古汉语C级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参照《安排意见》中“二、评审条件”中的第6条,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三个模块)。
五、其他条件参照高级 |